教务〔2024〕12号
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实习实训管理,保证校外实践教学活动正常有效开展,根据《闽南科技学院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办法》《闽南科技学院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决定开展本学期校外实践教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4日17:30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范围
1.本学期活动开展时间安排在第5周(3月25日)至第16周(6月14日)之间,特殊情况报学校研究决定。
2.校外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包括: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需要安排在校外开展的课程实践和专业实践。
三、申报要求
1.校外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必须紧密围绕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进行申报。
2.校外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必须在相应课程的教学进度表中体现。
3.校外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必须由专业教师亲自带队指导。
4.申报的项目必须经学院审核、学校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获得经费支持。
5.项目申报时须附上活动的实践教学登记表(详见附件2)、整体工作计划、费用预算等(详见附件3)。
四、申报及报销流程
1.项目申报:各专业教师自行下载并填写《实践教学登记表》(附件2)、《实践教学计划》(附件3),交由秘书汇总填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申报汇总表》(附件1),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于3月14日前提交至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报送校领导审批。
2.项目公布:项目获批后,将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
3.项目开展活动前,请提交《学生外出实践活动审批备案表》(附件4)、《学生外出实践安全承诺书》(附件5)至教务处备案后,按要求自行开展活动。
4.项目结束后需完成的工作:
实践教学活动结束后,各专业学习委员负责将本次的实践教学活动在所在学院网站上进行新闻报道,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网上新闻报道截图(纸质版+电子版);
②外出实践活动照片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照片3张以上,其中一张必须是全体师生集体照,照片取景尽量带有企业商标);
③经费开支申请单:带队教师在“经办人”栏签名,并如实填写报销内容;差旅费报销单:带队教师在“报销人”栏签名,车票票面必须盖有公章、车票背面应有两人签名,包车发票户名统一署名“闽南科技学院”。
④学生负责人建设银行卡号复印件及电子版银行卡信息(纸质材料及电子版银行卡信息必须填写专业名称、专业年级、姓名、联系电话)。
各实践项目原则上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将上述材料交齐,特殊情况最迟于2024年6月19日前提交,逾期不交或材料不齐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学校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各项目负责人持以上完整资料交至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并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经费由学校财务汇入各项目指定银行卡帐户。
联系人:苏老师;电话:0595-26990995;
邮箱:sjjxzdzx@mku.edu.cn。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申报汇总表
2.实践教学登记表
3.实践教学计划
4.学生外出实践活动审批备案表
5.学生外出实践安全承诺书
6.外出实践安全预案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