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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参军入伍保留学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24年03月14日 [来源]:

教务〔2024〕19


各学院:

为做好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在校生参军入伍保留学籍工作,根据《南科技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闽科〔2019196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参军入伍保留学籍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核查汇总学院参军入伍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于3月22日前提交教务处。

二、督促参军入伍学生及时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办理保留学籍所需材料:

1.闽南科技学院学生保留学籍申请审批表(附件2)

2.入伍证明;

3.家长签字同意书。

学生因在部队无法本人办理的,可委托直系亲属办理。

、参军入伍学生逾期不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离校超过两周及以上的,教务将按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请学院切实做好在校生参军入伍学生名单的核查上报工作,及时通知学生按要求办理手续,切实保障参军入伍学生权益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参军入伍学生名单汇总表

2.闽南科技学院学生保留学籍申请审批表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3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