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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及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24年05月16日 [来源]:

教务〔202436


各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工作要求转发你们。

一、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要求对所属实验室开展自我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等级的认定,对认定结果审核与确认,建立本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填写《闽南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认定表》(附件4)、《闽南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汇总表》(附件5),教务处备案;

2.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2),组织对各类实验室(包括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并编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学院)。

3.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2024年)(学院)》(附件1)要求,需要编写附件1自查报告,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4年)学院》(附1.1)、《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2024年)(学院)》(附1.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学院)》(附表1.3由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于524日前发送邮箱:syzx2@mku.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2024年)(学院)

   1.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4年)学院

   1.2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2024年)(学院)

   1.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学院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4.闽南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认定表(模版)

   5.闽南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汇总表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5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