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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案例研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24年05月20日 [来源]:

教务〔2024〕38号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案例研究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4〕6号,附件4)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案例研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主要包括:

1.高校专家教授个人或团队培养优秀拔尖创新人才的成功做法;

2.高校校长、院长、系主任、教师、班主任或辅导员的育才之道;

3.高校培养的优秀拔尖创新人才的成才故事。

二、撰写要求

1.案例内容需包括推荐学校、院系专业特色、办学主要经验、人才培养成效、案例摘要、案例亮点、主要启示等;

2.案例选择需要充分展现案例人物和事件的典型性、可读性、专业性、历史性、多学科性和时代性特点;

3.案例题目自拟,篇幅控制在2000-5000字,撰写格式详见附件1。

三、案例推荐

各学院至少需提交1项案例,学校择优推荐参评福建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案例”。

、支持保障

入选福建省“优秀教育案例集锦”的案例,奖励事项依据《闽南科技学院教学奖励办法》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对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深入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典型案例,是对我省高校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的一次“回头看”,为高校高质量人才培养提供参考与借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广泛发动,切实把优秀案例遴选上来。

(二)加强组织。各单位认真做好案例筛选和推荐工作,并于7月15日前案例、案例申报表、案例汇总表“XX单位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案例”命名,发送电子邮箱jwc@mk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戴细梅  电话:0595-86654341


附件:1.福建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案例撰写格式

2.福建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案例申报表

3.福建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案例汇总表

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案例

 研究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4〕6号)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