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加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24年07月04日 [来源]:

教务〔2024〕49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好《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及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闽科保〔2024〕15号)文件精神,并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和教室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实验室和教室环境与设施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和强调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各自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不出问题。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检查,谁负责”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聚焦实验室防火、防电、防水、防毒、防盗、防破坏。加强实验室、教室管理和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相关人员对实验室的安全防范意识。

2.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放假前要组织人员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要求,对所属的各类实验室、教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包括防盗、防火、防水、防泄漏等软硬件设施,特别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品和放射源等危险品的检查。查隐患、堵漏洞,防止失窃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留“盲区”。

3.各学院放假前需对所属实验室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切断水源、电源、气源等,关好门窗;涉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化学品和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要妥善保管,确保实验室安全。

4.各学院已做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审核认定的实验室,应按相应的等级科学管理。

5.各学院及相关单位需持续做好实验室和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工作,假期涉及新建、改造的实验室、教室须安排专人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施工现场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等的管理。由于假期改造需修改或重新认定风险等级的实验室,待建设结束后重新认定并提交《闽南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2)。

6.假期需要使用的实验室场所,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做好开放登记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室管理员要做好实验室的钥匙管理,各实验室的钥匙不得擅自借给学生或无关人员使用。

7.实验室内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转移、遮挡、堵塞或挪作他用,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

8.请各学院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闽南科技学院2024年暑假实验室开放情况一览表》(附件3)填写好,一式两份,纸质版送至明德楼207实践教学中心,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yzx2@mku.edu.cn。


附件:1.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及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的通知(闽科保〔2024〕15号)

2.闽南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

3.闽南科技学院2024年暑期实验室开放情况一览表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