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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2024学年教学奖励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24年07月14日 [来源]:

教务〔2024〕52


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师生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根据学校2024年5月印发《闽南科技学院教学奖励办法》闽科〔2024〕28号,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教学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申报范围

1.教师:教学成果奖、教学评优奖、教学项目奖、出版教材奖、学科竞赛奖等五类。

2.学生:学科竞赛奖。

二、时间范围

成果计算周期: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教师教学奖励申报材料(8月28日前提交)

1.《闽南科技学院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

2.申请人根据奖励事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如:立项批准文件、比赛或评选结果通知文件、获奖证书、教材(1本)等。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3.学科竞赛指导教师需提交优秀指导教师证书或学生获奖证书(有标注出具体指导教师姓名),学生获奖证书上没有指导教师姓名的需提供赛事主办方发布的其他能证明指导教师身份的通知文件,校外学科竞赛获奖结果提供校内平台宣传报道作为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4.教师报送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单位,各单位统一汇总,纸质版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压缩文件以“XX学院教师教学奖励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学生学科竞赛奖励申报材料(9月6日前提交)

1.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由学生申报(如团队学科竞赛获奖,由团队第一负责人),填写《闽南科技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学科竞赛获奖项目汇总表》

2.申请人根据奖励事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如:赛事通知文件(个别赛事如确无发文的,可附主办单位网站公布的完整赛事活动方案)、获奖文件、获奖证书等。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3.学生报送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学院,以“年级专业+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各学院统一汇总,纸质版须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压缩文件以“XX学院学生学科竞赛奖励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相关要求

1.教学奖励采取申报制。原则上,本次未申报奖励者视为弃权,下一年度不予补报。

2.按照项目归属原则,同一项目/成果/赛事由第一负责人向所在单位统一申报,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得重复填报。第一负责人负责填写所有成员信息(按照荣誉证书的成员顺序依次全部填写)。

3.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立项(荣誉)的,按最高标准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项目有明显迭代的除外);项目非同一年度内获不同级别奖励的,后续年度只奖励差额部分。

4.集体项目奖励由第一负责人根据成员贡献大小分配奖励。在校学生集体项目获奖有指导教师的,由指导教师主持分配奖励。

五、教师教学奖励注意事项

1.校级教学成果奖、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等项目由教务处统一进行汇总,无须申报。

2.“三育人”先进个人、“我最喜爱的好老师”等属于教学奖励范畴的项目,无须申报。

3.其他先期已根据比赛或评选结果发放奖金的校级教学奖励项目无须重复申报。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1。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佳       电  话:0595-86654341

邮  箱:68131234@qq.com  

 

附件:1.关于印发《闽南科技学院教学奖励办法》的通知

      闽科〔2024〕28号

2.闽南科技学院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

3.闽南科技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学科竞赛获奖项目汇总表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