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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24年08月13日 [来源]:

教务〔2024〕53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号)要求,我校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报送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号)要求在2022-2023学年的数据基础上更新填报《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4)、《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5)、《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6)、有贵重仪器设备的学院还需统计填写《贵重仪器设备》(基表3);数据统计时段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二、工作推进与时间节点

1.二级学院、相关单位填报。请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参照《指标解释及校验审核标准和方法》(附件2)于8月30日前对基表3、基表4、基表5、基表6进行填报,二级学院、相关单位进行核对、签字、盖章确认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zx2@mku.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明德楼207实践指导中心。

2.学校审核。9月2日-9月6日,教务处对填报数据进行汇总、核对并审核。

三、其他事项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实验室效益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填报人员应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并加强数据审核,避免漏报、错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验室信息统计

       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号)

2.指标解释及校验审核标准和方法

3.各类代码最新版 http://202.4.130.200:81/zbdm.htm

4.各报表样表、填报说明 http://202.4.130.200:81/

5.样表-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6.样表-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7.样表-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8.样表-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9.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2022-2023学年)

10.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2022-2023学年)

11.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2022-2023学年)

12.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2022-2023学年)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