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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24年09月04日 [来源]:

教务〔202459

各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教科信厅函〔2024〕11号)(附件1依申请公开转发你们。

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2),组织对各类实验室(包括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并编写高等学校自查整改总结报告(学院)

按照高等学校自查整改总结报告(学院)(附件3)要求,由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核人和学院院长签发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于913日前发送教务处邮箱:syzx2@mku.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

     (教科信厅函〔2024〕11号)依申请公开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3.高等学校自查整改总结报告(学院)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9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