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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24年09月30日 [来源]:

教务〔2024〕71号

各学院:

2024年国庆节将至,为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师生生命安全与校园平安稳定,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假期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要求

1.各学院要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结合本学院实际,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2.明确假期本学院实验室开放运行情况和开展实验情况,核实假期进入实验室人员准入资格获取、拟开展危险实验的风险评估及安全责任落实、应急预案等。

3.加强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管理,切实加强对化学、生物、辐射、机电、特种设备、常规冷热设备与危险废物等实验室危险源的规范化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4.实验室人员及场所环境等安全管理。各实验室要持续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实验室人员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清除与实验无关的杂物、设备等,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状况;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及水、电、气及门窗等的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假期开放实验室做好备案工作

1.假期原则上不开展实验,确因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的实验室,应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报学院审批后于9月3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见附件4)并提交假期值班表。

2.假期期间严禁晚上9点以后开展实验,如确需开展,需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按规定安排老师值班值守。

3.假期期间学生开展实验活动须有教师值班管理;实验内容须进行实验安全风险评估,制订安全应急预案,并有导师或相关实验人员对其进行指导,且至少两人同时在场。

4.学院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到假期值班工作内容当中,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实验室的巡查,各实验室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实验室的安全动态,一旦遇有紧急情况、突发事件,根据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有效处置措施、妥善应对并及时向教务处等有关部门报告,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四、假期期间不开放实验室管理要求

确保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气瓶确保总阀门关闭,实验材料及药品试剂归类妥善存放,门窗锁好;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值班人员做好巡查记录。


附件:1.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泉教安函〔2024〕45号

     2.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年第18号台风

     “山陀儿”(闽汛防办明电〔2024〕49号)

     3.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闽汛防指明电〔2024〕46号)

     4.闽南科技学院2024年国庆期间实验室开放情况一览表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