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77号
各学院:
为加强和改进实验室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迎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实验室建设计划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制定依据
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本专业建设规划为依据,立足现有实验室建设水平和学校条件,有步骤、分阶段推进,完成实验室建设任务,实现评估指标、国家标准双达标。
二、计划制订原则
1.实用。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为依据。
2.效益。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体现实验室建设效益。
3.共享。充分考虑校内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
4.前瞻。建设方案以国内兄弟院校同类先进实验室为参照,高起点建设。
三、计划制订要求
1.制定计划要着眼于整体规划,要善于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强整体性、公共性、重点性实验室建设项目。一般零散、小型实验室建设项目应进行归类合并。
2.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专业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骨干教师和实验教师开展广泛的调研,在学院层面进行充分研讨后,上报建设计划。
3.各学院参考本院已报送未建设的建设计划,重新确认1-2项拟建设项目(不需要建设的可不报),于10月23日前将《闽南科技学院2024-2025学年实验室建设计划表》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yzx2@mku.edu.cn,联系人:赖老师 0595-26990995。
附件:闽南科技学院2024-2025学年实验室建设计划表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