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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发表时间]:2023年12月01日 [来源]:

为更好地搭建学生自主发展的专业平台,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闽南科技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闽科教〔2023〕156号)文件精神,制订人文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转专业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和专业双向选择,专业择优录取。

(二)一年级转专业转出、转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20%。

二、组织领导

人文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转专业流程和监督工作。

 长:孙文缘 汪秉清

副组长:曹养元  

 员:赖国辉 刘芷萱 黄艺俊 黄志纷 吴业贤 王庆爽 朱燕锋  

 书:李晓红

三、申请转出的条件及考核方案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特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入学后因身体疾病,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需提供医院证明,且申请理由充分),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3.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4.入学后确有学习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5.学校因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而调整专业时,允许学籍异动复学学生调整到其他专业就读的。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不得跨类别转专业;

3.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和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专升本、单独招生等);

4.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5.在校期间已经转过专业的;

6.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7.处于毕业学年的。

(三)申请转出的考核方案

1.申请转出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20%,且符合以下条件,原则上同意转出:

1)申请转入汉语言文学、广告学等专业的必须满足高考语文单科成绩合格(课程总分的60%);

2)申请转入英语、商务英语等专业的必须满足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合格(课程总分的60%);

3)申请转入应用心理学专业及商学院、计算机信息学院、光电信息学院、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相关专业的必须满足高考数学单科成绩合格(课程总分的60%)。

2.当申请转出学生数未超过该专业实际招生数20%的,不组织考评,原则上同意全部转出。申请转出人数超过该专业实际招生数20%的,由人文学院组织考核小组进行专场考核(笔试或面试),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转出名单,原则上优先接受人文学院院内专业互转的转出申请。

四、申请转入的条件及考核方案

(一)申请转入的条件

1.申请转入汉语言文学专业必须满足高考语文单科成绩合格(课程总分的60%);

2.申请转入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必须满足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合格(课程总分的60%);

3.申请转入应用心理学专业的必须满足高考数学单科成绩合格(课程总分的60%)。

(二)申请转入的考核方案

1.转入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核方案

总分为100分制,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申请转专业的情况,在必要的时候组织面试。综合成绩由以下两部分的比例构成:

1)高考英语成绩占总分的65%;

2)英语专项考试,成绩占总分的35%,该考试可包含口语部分;如果有口语测试,则笔试成绩占总分的25%,口语测试成绩占总分的10%;

2.转入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核方案

总分为100分制,综合成绩须达到80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申请转专业的情况,在必要的时候组织面试(或笔试)。综合成绩由以下两部分的比例构成:

1)高考语文单科成绩占总分的60%;

2)参加转专业组织的面试(或笔试),面试(或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如面试则须获得2名以上(含2名)面试评委老师的同意。

3.转入应用心理学专业的考核方案

总分为100分制,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且综合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分数由以下三部分的比例构成:

1)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内容:

个人陈述(基本情况、对转入专业的认知、自身学习能力等);

回答问题(对心理学基础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情况,浅谈对科学心理学研究方法的理解;未来的专业学习计划与职业规划)。

2)高考数学和英语成绩各占总分的10%;

3)心理学专项考试,考试成绩占总分的40%;参考书目:普通心理学(第五版)彭聃龄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五、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及申请书各1份。

2.高考成绩证明。

3.家长签字同意书。

六、工作流程

1.根据教务部发布的各专业最大转出人数,审核申请资料,转出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20%,且高考成绩符合要求的,原则上同意转出;转出人数超过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20%,优先接受人文学院内部转专业申请。根据申请转出的条件及工作程序,经学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产生人文学院各专业拟转出名单。

3.按照申请转入的考核方案,组织本院和其他二级学院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经学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产生人文学院各专业最终转出学生名单和最终转入学生名单。

4.汇总人文学院各专业最终转出和转入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务部审核后,在人文学院官网、官微等平台进行公示。

七、转入学生的安排

1.经审核通过成功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学生本人凭有关证明找新专业辅导员编入新专业某班级学习,学籍管理均转入新专业,学号不变。

2.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均参照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作为其修读计划。新专业教学计划已执行但学生未修读的课程,必须按教务部相关规定自行办理补修手续。

八、附则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闽南科技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闽科教〔2023〕156号)执行,由人文学院负责解释。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人文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修订)废止。


 人文学院    

2023年11月21日